发布日期:2022-06-23 15:4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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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陕西省住建厅)日前,商洛市创园工作领导小组对照国家住建部2022年1月6日发布的新版《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审管理办法》及《国家园林城市标准》,重新修订了《商洛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方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方案》),就中心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工作提出总体要求、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为如期实现创建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方案》指出,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工作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山水园林城市、旅游康养之都”的城市发展定位,对标“生态宜居、健康舒适、安全韧性、风貌特色”要求,推动城市绿色发展,推进城市更新,加快补齐城市短板、提升城市功能、增强城市活力,提高城市综合治理能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有力支撑“一都四区”建设,助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方案》明确,商洛市创园的总体目标是:2022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创建任务,通过省级初审并向住建部完成申报;2023年起,持续巩固创建成果,年底前通过住建部正式评选验收。主要是抓好申报评选、规划编制、绿化提质、生态环境优化、城市设施完善、提高民生保障、开展城市体检等七项重点任务。
《方案》提出,要发挥国家园林城市在建设宜居、创新、绿色、人文、韧性城市中的重要作用,明确了四项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创园办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各专项工作组牵头单位和各级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尽其力,形成齐抓共管格局;二是加强协作配合,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多担当、多支持、多配合,共同发力、全面推进;三是加强资金保障,市级、商州区和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要加大创园工作资金支持力度,保障工作顺利开展;四是加强督查考核,市创园办会同市考核办要加大工作督查督办力度,对成绩显着的予以通报表扬,对未按期完成任务的通报批评,对影响创建工作大局的严肃追责问责,确保如期保质保量完成创建任务,力争2023年底前一举创成国家园林城市。(胡怡 通讯员 王淑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