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 | 商洛市bt365体育手机客户端_365bet足球即时比分网_最佳娱乐365bet娱乐场下载 | ||
公共服务 事项名称 |
火灾事故调查 | 受理单位 | 受理机构:商洛市公安消防支队防火监督处 地址:商洛市丹南新区丹南路 邮编:726000 |
办理时限 | 30日(复杂、疑难案件,经批准调查时限为60日) | 咨询方式 | 0913-2312119 |
服务的主要内容 | 负责调查公安消防部门管辖区域的火灾事故原因、统计火灾损失。 | ||
办理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一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有权根据需要封闭火灾现场,负责调查火灾原因,统计火灾损失。 火灾扑灭后,发生火灾的单位和相关人员应当按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要求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与火灾有关的情况。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根据火灾现场勘验、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意见,及时制作火灾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火灾事故的证据。 2.《火灾事故调查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08号)第五条 火灾事故调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主管,并由本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施;尚未设立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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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
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不收费 | ||
基本流程 | 见附件 | ||
事项编码 | 61100000008FW00700 |
火灾事故调查流程表
时点:2016-12-06 11:40:02 点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