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四届三次会议第180号提案的答复函
民盟商洛市支部:
您们提出的《关于治理农村“酒后驾驶”的建议》(第18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结合交管部门工作职责,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建立长效、常态化治理机制。将酒驾醉驾整治纳入交通管理重点工作任务,制定并下发了《2019年全市酒驾醉驾违法行为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全市农村面包车交通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等文件,通过常态化组织开展酒驾醉驾严整严治行动、“生命无价,酒后禁驾”和交通安全进农村、进校园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意识,从源头上消除酒后驾车的交通现象。
二是切实推进深化治理成效。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营造良好的农村道路交通秩序,各县区交警大队进一步强化勤务安排部署,将酒驾醉驾整治战线延伸到县乡道路和农村公路,通过城乡、高地联动,区域、全线联治,交警、部门联勤,夜间、白天联查的方式,严查严处酒驾醉驾违法行为,仅5月份就查处酒驾216起、醉驾14起。通过大力整治,农村道路交通秩序有了明显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