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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第5号建议的答复函

        时点:2020-11-16 10:39:41   来源:商洛市bt365体育手机客户端_365bet足球即时比分网_最佳娱乐365bet娱乐场下载    点击:

        对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第5号建议的答复函

        魏威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制定无名尸体处置办法的建议》(第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成立专班认真调查研究,并征询相关部门意见,目前我市无人认领尸体处理工作还不具备普遍性,暂时上升到立法层面程序复杂、成本太高。我省各地市没有单独制定无人认领尸体处理办法,但根据《殡葬管理条例》制定了《陕西省殡葬管理办法》(2000年8月22日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60号),该管理办法对各类人员的遗体处理做出了具体规定:

        第九条第二款 非正常死亡人员的遗体,经公安机关鉴定并出具非正常死亡通知书后,由丧主或者死者生前所在单位通知殡仪馆、火葬场接运遗体,办理火化手续。

        第九条第三款 无名死者遗体,经公安机关出具死亡证明后,由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通知殡仪馆、火葬场接运尸体并办理火化手续。

        第十一条 死亡人员遗体在殡仪馆或火葬场存放不得超过7日,因特殊情况需要延期保存的,应当经当地殡葬管理部门批准。

        第二十条第二款 火化后的骨灰,3个月内无人认领的,由殡仪馆、火葬场作深埋处理。

        建议中提到无人认领尸体的处理问题,可以参照《陕西省殡葬管理办法》进行处置。2012年至2017年商州殡仪馆产生的死亡人员遗体冷存费用可以由殡葬管理部门商民政部门解决,今后工作中严格执行《陕西省殡葬管理办法》,防止再次产生此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