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04号建议的答复函
魏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交警执法程序、提高执法质量的建议》(第20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解决“交警履职中存在以罚代管、执法不文明”等不足问题
多年来,交警部门始终把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生命线常抓不懈,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公安交警执勤执法中“教育警告使用量少、形象不佳、指挥不规范、行为语言不文明”等备受群众关注的问题在一些单位、民警身上仍时有发生。为有效解决上述问题,交警支队已于2020年3月初下发《关于商洛市公安交警系统规范执法年实施方案的通知》,从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常用法律法规培训、执法业务技能培训练兵比武、加强执法监督等多方面作出安排,近期正在组织开展全市公安交警执勤执法不规范不文明行为专项整改、全市公安交警秩序大练兵、法制大练兵比武竞赛等活动,突出公安交管部门及其交通民警执勤执法素质提升、执法监督和执法问题整改等,相关情况计入全市交警综合考核。交警支队已责成直属的商州大队、高速大队就树立正确执法理念、规范执法行为等纳入各大队规范执法年活动进行部署和落实。
二、关于“严格规范执法、改进执法态度、实施柔性执法、强化执法监督”等建议
按照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的统一部署,交警部门扎实开展“商洛市公安交警系统2020年规范执法年活动”,始终坚持“严格规范执法、改进执法态度、实施柔性执法、强化执法监督”的基本原则,全方位加强公安交警执法规范化水平,充分发挥执法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强化执法记录仪规范使用管理、强化执勤执法日常管理抽查,对标正在开展的“转作风、夯责任、抓落实、促发展”活动,交警部门加强了对各直属大队的执法监督,对接到群众来信来访和执法投诉的情况进行及时梳理总结,持续开展执法警示,不断提高交通执法的文明性、规范性和自觉性。
三、关于倾听群众意见、建议,开门纳谏,促进交通管理更好的服务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建议
近年来,交警部门不断拓宽公安交管工作放管服力度、广度,使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更加贴近社情民意,逐步引入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措施制定、实施前征集意见等机制,根据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以及广大市民网上意见,交警部门已就中心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进行了多轮调研和优化,对市区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等基础设施进行了多次优化和维护,真正使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通行秩序和提高市民出行便捷性有机结合起来,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四、关于车让人、电动车规范管理等群众关注度较高的交通执法问题
关于车让人文明交通规范,经交警部门认真调研,对市区8处抓拍点增设了人行横道灯,并安排辅警、协勤加强交通繁忙路段的交通疏导,不断强化人、车遵守交通规则意识,较好的提升了道路通行效率和群众满意度。就我市电动车管理问题,交警部门已呈报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电动车交通安全管理调研,拟通过地方立法不断加强电动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
下一步,交警部门将不断加强公安交警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努力锻造一支有铁一般的理想信念、铁一般的责任担当、铁一般的过硬本领、铁一般的纪律作风的公安铁军,努力为商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