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05号建议的答复函
魏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车让人、人守规”的建议》(第20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前期开展“车让人、人守规”工作情况
结合深入推进城市文明交通计划,借鉴其他城市工作经验,推进创建省级文明城市交通治理工作,自2019年7月份以来,交警部门在商洛市区及各县城区开展了“车让人、人守规”文明交通实践行动。经过一年多时间的努力,广大驾驶人驾车行驶过程中文明礼让习惯逐步养成,受到了市民广泛赞誉。为进一步固化“车让人、人守规”文明交通实践活动成果,交警部门主要采取如下措施:
一是广泛开展宣传教育。通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使“文明行车、遵章守规”、 “车让人、人守规”的交通理念深入人心,进一步提升了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文明交通意识和遵章守法意识。
二是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对机动车不礼让行人、随意变道、车窗抛物、违法停车、开车接打手机等违法行为和行人、非机动车闯灯越线、乱穿公路、逆行等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力推市区道路交通文明程度显着提升。
三是完善交通配套设施。严格按照《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GB51038—2015)《人行横道信号灯设置规范》(GA/T851—2009)《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GB14886—2016)等标准规范,常态化对路口路段进行全面排查,确保斑马线应划必划、信号灯应设必设,且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并在在市区8个主要路口安装了电子抓拍设备。
与此同时,随着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不断深入开展,市委文明办牵头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车让人、人守规”宣传活动,交警部门多次利用交通监控设备抽查实际效果、深入街道路面调研工作开展情况,现场指导宣传教育和纠违劝导工作,有力的推进了“车让人、人守规”工作的开展。从2020年4月份开始,在公安部部署开展的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月度通报考核中,也将“车让人、人守规”工作开展情况纳入考核内容,强有力的促进了工作效果的不断提升。
二、目前推进“车让人、人守规”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群众文明交通意识不强,有的行人将车让人当成理所当然,不管信号灯,一味慢条斯理行走,严重影响通行效率,个别驾驶人稍有机会(无监控和无人值守路段)便强闯,不让行人、逆行、违停、接打手机等违法不断;二是交通安全宣传有待加强,全社会宣传氛围不够浓厚,没有形成人人自觉遵守交规的文明社会风尚;三是受经费制约,道路技术监控设备安装密度不够,没有形成全覆盖电子监控管理;四是受警力限制,路面执法、纠违、处罚力度不够,没有形成强有力的震慑效应。
三、下一步工作
一是强化交安宣传教育,提升文明交通意识。充分发挥市县交安委的牵头组织作用,推动各级宣传部门牵头,各级交安委成员单位齐抓共管,利用各类媒体宣传交通安全知识,重点突出“车让人、人守规、人快行”宣传,利用交通安全课、交通安全主题公园、安全宣传教育基地等阵地强化宣传,利用公安交管部门“七进”宣传活动针对性宣传,切实增强广大群众的安全文明交通意识,努力营造人人自觉遵守“车让人、人守规、人快行”的良好氛围。
二是加强现场执法,形成高压态势。乘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省级文明城市交通治理的强劲东风,持续推进城市文明交通计划的实施,适时研判辖区交通安全形势,合理调配使用警力,加强城市路面巡逻管控和定点执勤查控的力度,在强化教育纠违力度的同时,持续开展机动车不礼让行人、随意变道、车窗抛物、违法停车、开车接打手机等违法行为和行人、非机动车闯灯越线、乱穿公路、逆行等违法行为集中整治,严查严处交通违法,形成严管高压态势,促进长期形成“车让人、人守规、人快行”文明交通新风尚。
三是积极争取支持,加强科技投入。积极争取市县财政加大科技投资力度,力争在各个交通路口、人行横道全方位建设道路监控设施,加载人脸自动识别功能,对机动车不礼让行人、行人故意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加大拍摄和处罚力度,条件具备时对重点交通违法的车辆和行人适当曝光,多管齐下,力促形成“车让人、人守规、人快行”文明交通新风尚。
四是借力考核通报,强化工作效果。以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月度通报考核机制为动力,进一步细化“车让人、人守规”考核评价内容,加大考核通报力度,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好工作氛围,提升“车让人、人守规、人快行”的实际活动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