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第42号提案的答复函
民建商洛市委员会:
您委提出的《关于合理规划城区停车位的建议》(第4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从2018年起,商州城区人行道上停车管理由商州区城管局会同商州交警大队共同协商施划停车泊位,道路上停车泊位由商州交警大队根据道路情况进行设置施划。近年来,随着市、区政府对公共停车场建设力度的加大,停车难问题逐步得到改善。
关于州城街、工农路、行政中心等路段路面停车位被取消的问题。上述路段均建有对外开放式停车场。如州城街建有州城街综合市场地下停车场、工农路建设有大都汇地下停车场、行政中心建有文化艺术中心地下停车场等。在北新街西岗楼周边路段建设有人民路立体停车库,在其他路段建设有南门路立体停车库、东新路立体停车库、老体育场地下停车场、江滨大道停车场等,均已对外开放,可满足其周边市民解决停车问题。同时,部分大型小区停车资源也都向社会开放,比如晨光小区、西街大都汇小区、惠民小区、江南世纪城小区等。在个别路段确实没有停车场地的情况下,商州交警大队积极与城管部门配合,保留并增划了路面停车泊位。
关于有的道路,视情况不再全路段、全天候禁停,可以分时段限停的问题。目前由于交通技术监控不能达到要求,所以条件暂不具备,待条件成熟具备后实施。
关于停车收费标准问题。在人行道上施划停车位问题、新改建小区增设停车位问题。交警部门已积极向商州区城市管理局建议,并由商州区城管局向商州区物价局、商州区住建局转达,共同把中心城区管理工作做得更好,努力让广大市民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