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第48号提案的答复函
民进商洛市委员会:
您委提出的《关于规范交通行为倡导文明出行的建议》(第4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强化宣传教育力度,引导市民文明出行的习惯养成。交警部门积极在学校开展“小手拉大手,文明一起走”交通安全宣传进校园活动,在商场、公交车站等公共场所开展“文明交通人人参与、文明交通人人共享”宣传活动;在城市主干道路、住宅小区门口悬挂“开文明车、行平安路、回幸福家”文明交通宣传横幅,在城市社区、机关单位、学校、企业等单位深入开展文明交通行动“七进”活动,发放文明交通宣传彩页,倡导文明交通实践活动。特别是加强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引导广大中小学生养成自觉遵守交通秩序的良好习惯,带动广大市民树立良好的文明交通出行意识。
二是不断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营造安全文明出行的环境。交警部门分别在市区北新街、王塬大桥、民生路、文卫路、工农路等路段设置了人行横道信号灯,引导行人按信号灯有序通行,对金源一路、金源二路、东新路、东环路、长坪路等路段实行交通单行通行,在全城限制了货车通行区域和通行时间,在工农路、江滨大道建成了“绿波带”工程,在北新街、江滨大道建成了六处车让人抓拍系统,在商州路、中心广场建成了大型电子诱导显示屏系统,有效提升了疏堵保畅效率。
三是加大交通违法行为惩治力度,规范车辆的交通行为。通过一系列的宣传、教育和整顿,对市区行驶的摩托车和电动车逆行、随意掉头、乱闯红灯以及非机动车占用机动车道、车辆噪音、驾驶车辆不系安全带、骑乘摩托车不带安全头盔、行人不走斑马线、行人步行过程中看手机等交通违法行为予以严肃查处,定期对违法行为进行曝光,抄告相关单位,不断提高道路通行效率,规范交通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