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四届人大七次会议第25号建议的答复函
易帆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力度监管摩托车出行的建议》(第2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强化宣传教育,加强警示提醒。充分发挥村镇干部、驻村工作队的力量,深入群众中扎实开展“五进”交安宣传活动,通过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讲座、典型案例警示提醒宣传等方式,不断提高摩托车驾驶人的交通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引导他们平安出行,全面提高广大群众自觉遵守法律和安全文明驾驶的意识。
二是加大惩治力度,保持高压态势。坚持“教育与惩处并重”的原则,始终保持对摩托车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严厉查处摩托车无牌无证、不戴安全头盔驾乘、超速行驶、载客营运、不按规定购买保险等违法行为,严查严纠严处无牌无证、未检未审、报废车、拼装车上路行驶、酒后驾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同时,结合今年持续开展的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秩序管理工作,将城市道路、国省道、农村道路摩托车重点违法行为查处工作纳入考核,逐月进行打分考核排名,夯实责任,压实措施。
三是强化法规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在培训摩托车驾驶人考试和对摩托车驾驶人进行年度审验时,有计划进行系统的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并进行严格考试,考试合格后,方能领取驾驶证或通过年审,切实提高摩托车驾驶人的安全法规意识。同时,在日常执法执勤工作中,对查处的摩托车轻微违法行为,现场给予警示批评教育,并让其转发朋友圈进行保证,不断提高摩托车驾驶人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