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bt365体育手机客户端_365bet足球即时比分网_最佳娱乐365bet娱乐场下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现就局党委、局纪委及局属各工作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制定如下清单: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构建权责对等的责任分解体系、科学规范的责任落实机制、完整闭合的责任追究链条,促进局党委及局属各工作部门真正把落实“两个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以良好的党风政风行风促进全市公安工作顺利开展。
二、总体目标
厘清bt365体育手机客户端_365bet足球即时比分网_最佳娱乐365bet娱乐场下载党委主要负责人责任、分管领导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责任以及局属各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的责任,形成认识到位、责任明晰、履职尽责的主体责任落实体系;突出纪检监察执纪监督主业,形成监督有力、制约有效的监督责任落实体系;完善责任考核,强化责任追究,严格奖惩兑现,建立有错必究、有责必问、责任共担的问责追究体系,不断增强局党委以及局属各工作部门、局纪委组织落实“两个责任”的自觉意识,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各项部署全面落到实处。
三、责任任务
(一)主体责任
1、局党委(局属各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责任
(1)安排部署:①及时研究部署:年初研究制定印发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年初对全年工作进行扎实部署,签订目标责任书分解任务;及时传达、部署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有关要求。②明确责任分工:落实纪检监察工作“三转”要求,在纪检监察以外的班子成员中明确1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分管领导;明确领导班子、领导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和任务分工,并根据班子成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责任分工。③公开作出承诺:按时制定上报领导班子和个人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并就第一责任人落实主体责任的目标、措施作出公开承诺。
(2)推动落实:①召开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1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听取主体责任分管领导、纪检监察部门或班子成员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专题汇报,分析形势,研究解决具体问题。②带头抓点示范:联系包抓1至2个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创亮点、创特色。
(3)教育管理:①开展廉政谈话:每年至少同局属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党员民警)开展1次廉政谈话;及时对新任职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警示提醒谈话。②重视廉政教育:每年对本部门党员干部讲1次党风廉政课;重视、支持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带头并督促党员干部完成“廉政大讲堂”等廉政教育任务;加强廉政文化建设。③加强作风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持续狠刹“四风”;精心组织开展“机关问政”活动;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解决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4)选人用人:①遵守用人纪律:严格遵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把选人用人关,防止违规操作、带病提拔、带病上岗问题。②端正用人风气:按照规定,严肃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5)源头治理:①重视风险防控:落实廉政风险防控制度,每年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进行1次全面安排部署,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②强化制度建设:落实党风廉政法规制度,推进制度创新;加强党务政务警务公开,建立权力运行制约、监督长效机制,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
(6)保障执纪:①加强组织领导:领导、重视并支持执纪执法部门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及时研究决定局纪委提交的违纪追究和执纪监督方面的工作议题,不得瞒案不报、压案不查,确保有案必查、有腐必惩。②强化执纪保障:解决纪检监察部门工作中的人、财、物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7)示范表率:①带头廉洁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以身作则,管好自已,管好亲属、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②自觉接受监督:按时上报班子和个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报告;及时填写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实手册;严格按照规定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
(8)考核奖惩:①制定考核办法: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奖惩办法;研究制定年终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和民意调查工作方案。②研究决定奖惩: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结果及奖惩意见的汇报,作出奖惩决定。③通报考核结果:对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结果在全市公安机关通报。④注重结果运用: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2、局党委分管领导责任
(1)组织协调:①谋划工作:牵头负责市局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规划、计划、年度目标责任书、各项专项工作方案、监督检查、考核奖惩和领导班子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意见,提交会议研究。②筹备会议:组织筹备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每季度组织筹备1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③组织协调:协调班子成员之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工作;每年协调创建1至2个工作亮点;年终制定群众满意度测评和民意调查工作方案,并提交会议研究实施;年终制定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向局党委、局纪委述职述责述廉工作方案,并提交会议研究实施。
(2)督促检查:①季度督查:每季度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任务落实情况进行1次督促检查。②半年检查:7月份组织开展1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全面检查,在班子会上通报检查情况,提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
(3)组织考核:年终组织对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在局党委会上通报考核情况,提出奖惩意见;组织做好上级对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的准备工作。
3、局党委(局属各工作部门)领导班子成员责任
(1)安排部署:①安排部署:年初结合分管的部门工作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及时传达、部署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有关要求。②报告责任:制定和上报个人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并就落实责任的目标、措施作出公开承诺。
(2)推动落实:①听取汇报:每季度听取1次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了解工作进展情况,解决困难和问题,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②抓点示范:包抓1至2个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并做好示范推广工作。
(3)教育管理:①廉政谈话:每年至少同分管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1次廉政谈话;及时对分管部门单位新任职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对分管部门单位的党员干部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警示提醒。②加强教育:每年对分管部门单位的党员干部讲1次廉政教育课;指导分管部门单位开展各种形式的党风廉政教育活动。③健全制度:指导分管部门单位建立健全预防腐败工作制度,并督促其抓好制度落实。
(4)督促检查:①季度督查:每季度对分管部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1次督促检查,向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汇报有关情况,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重大问题及时向有关组织报告。②半年检查:每年7月份对分管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明确提出加强和改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措施和要求。
(5)示范表率:①廉洁自律:严格执行《廉政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坚持以身作则,管好自已,管好亲属、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②接受监督:按时上报个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报告;及时填写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实手册;严格按照规定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
(6)支持执纪:支持局纪委查处分管部门单位发生的违规违纪问题,对局纪委办案工作中遇到的设障、掣肘、刁难等行为坚决制止。
(二)监督责任
市局纪委(监察室、督察支队以及局属各工作部门政委、教导员或副处长、副支队长、副主任)责任
(1)组织协调:①及时请示汇报: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重要工作、重大问题、重要案件及时向市局党委请示汇报。②提出意见建议:年初就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提出贯彻落实意见,提交市局党委研究决定;对各级纪委安排部署的重要工作及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提交市局党委研究决定。③维护党的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带头并监督执行党的各项决议、决定,坚决服从党的领导、维护党的权威。
(2)监督检查:①突出监督重点:加强对局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局属各工作部门执行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狠刹“四风”、廉洁自律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锲而不舍、驰而不息地加强公安民警纪律作风建设;加强对党的纪律、警纪警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对党员民警的党内监督;加强对市局党委及局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等情况的监督,确保权力运行公平公正;加强对局属各工作部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局纪委监察室履行监督责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分工牵头单位履行工作责任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责任任务落到实处。②强化监督措施:针对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采取随机抽查、定期检查、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经常性开展监督检查,定期通报监督检查情况,重要问题随时检查随时通报;整合纪检监察督察力量,成立专项监督检查组,加强监督检查人员力量,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③健全监督机制:建立落实“两个责任”专题研判制度、局纪委联系包抓工作制度、惩防体系建设动态监测制度、局纪委约谈函询制度、廉政鉴定制度、落实“两个责任”社会评价制度,形成全面有效的监督检查长效机制。
(3)查办案件:①突出办案重点:严肃查办领导干部贪污贿赂、权钱交易、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严肃查办执法人员徇私舞弊、枉法处罚、以案谋私的案件;严肃查办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的案件;严肃查办拉票贿选、买官卖官等用人上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群体性事件、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重点岗位、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特别是借重大项目建设、强农惠农政策落实之机,采取虚假招投标、套取、挤占、挪用等手段谋取私利、侵害群众权益的案件。②强化办案措施:加大对党员民警违纪违法问题的查处力度,确保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加强反腐败协调工作,每半年召开1次反腐败协调工作会议,统一思想,及时移送线索,推动执纪监督问责工作。③健全办案机制: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的要求,建立反腐败工作研判制度、案件查办“双报告”制度、查办案件年度考评制度、案件线索双向移送制度、实名信访举报告知制度、信访举报证人保护制度、案件调查方案报批制度、案件集体研究审议制度等办案制度、重大典型案件剖析制度,全面落实案件查办目标管理措施,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问题,持续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
(4)责任追究:①主体责任追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一案三查”、“一责三问”的要求,对履行主体责任的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领导班子成员进行责任倒查追究:对本部门本单位发生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放任不管、压案不查或阻挠调查的;在任期内,本部门本单位发生重大腐败窝案,或者在短时间内连续发生重大腐败案件未主动查处的;对直接管辖下属失教失管失察导致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本部门本单位发生大面积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的;对上级党委、纪委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的事项,不传达贯彻、不安排部署、不督促落实,导致党风政风警风出现重大问题的;对下级党组织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问题不及时纠正、处理,或责任追究不力的;对落实民生政策过程中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反响强烈、带有一定普遍性的问题治理不力的;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的问题进行掩盖、袒护的;干扰、阻挠责任制追究调查处理的;其他需要追究责任的情形。②监督责任追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一案三查”、“一责三问”的要求,对履行监督责任的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进行责任倒查追究:压案不查、瞒案不报或包庇袒护违纪违法行为的;在任期内,本部门发生重大腐败窝案,或者在短时间内连续发生重大腐败案件未主动查处的;对本部门主要领导、班子成员腐败问题失察或不报告的;对协助局党委加强党风建设、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落实不到位,监督不力的;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敷衍塞责、查处不力,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以案谋私,违规办案,泄露信访举报内容和案件情况等秘密的;其他需要追究责任的情形。
(5)廉政教育:①加强岗位教育:落实省纪委《关于加强岗位廉政教育工作的意见》,加强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岗位日常教育、岗位任职教育、岗位示范教育、岗位警示教育、岗位风险教育和岗位提醒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勤政廉政。②落实考廉制度:落实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制度,加强考试结果运用,增强领导干部法纪观念和自律意识。③建设教育平台:依托廉政大讲堂、廉政教育中心、商洛纪检监察信息网、烈士陵园等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和商州监狱警示教育基地,加强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构建多元化、立体式廉政教育格局。
(6)自身建设:①持续推进“三转”:严格落实中省市纪委关于纪检监察组织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坚决把不该纪检监察组织管的工作交还给主责部门,促使纪检监察干部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业主责,不断提高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水平。②深化体制改革:认真落实中央《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积极稳妥推进反腐败体制机制改革创新。③加强队伍建设:严格执行《纪检监察机关纪律规定》、《纪检监察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培养、教育力度,市局纪委负责人每年向市纪委做1次述职述廉汇报,局属各工作部门负有监督责任的监察室、督察支队以及局属各工作部门政委、教导员或副处长、副支队长、副主任每年向市局纪委做1次述职述廉汇报,对违规违纪的纪检监察干部及时通报和严肃处理,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可靠、干净担当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属各工作部门要把落实“两个责任” 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健全领导机构,对照责任任务制定务实管用的实施办法,层层传导压力,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推进各项责任任务落实。市局纪委要加强对局属各工作部门落实“两个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向市局党委和市纪委汇报工作进展情况,提请市局党委和市纪委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两个责任”得到全面落实。
(二)创新工作方法。分局、交警支队、局属各工作部门要创新工作举措,分级分类建立“两个责任”工作落实台账,实行台账式管理、项目化推进,一项一项抓好落实;要强化工作评估,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落实“两个责任”情况评估,对照责任任务做好查漏补缺,适时研究制定改进工作的措施;要加强对局属各工作部门落实“两个责任”的工作指导,认真总结工作中的好经验和好做法,及时上升为制度机制,确保落实“两个责任”具体化、制度化、常态化。
(三)注重宣传引导。要加大对广大公安民警的教育引导力度,统一思想认识,发动民警监督。市局宣传科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台、《商洛公安》、《商洛日报》以及公安网站、门户网站,加强对落实“两个责任”工作的宣传报道,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情况要及时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强化督促检查。市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要经常督查“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及时掌握了解工作进度,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于工作中搞过场、走形式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市局党委办、纪委要把落实“两个责任”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点内容进行认真考核,确保“两个责任”真正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