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06-16 11:01:47 来源:市政府采购中心 浏览量:21831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精神,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做好财政政策支持中小企业纾困解难工作,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领域保证金清理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7号),我中心决定集中开展政府采购保证金清理、退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清退范围
截止2022年6月10日前,供应商参加我中心组织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向我中心交纳的符合退付条件的投标保证金、磋商保证金、谈判保证金等采购保证金。
二、清退办法
各相关供应商填写《保证金退付登记表》(附件格式),并附原交款收据,前来我中心办理采购保证金退付事宜。原交款收据丢失的,可提供原交款时的相关证明材料。经我中心核实后,按财务制度规定办理保证金退付手续。
三、清退时间
2022年6月20日至6月30日,集中进行保证金清理、核实;7月10日前,集中办理保证金退付。
四、清退说明
凡符合退付条件、属于清退范围的,各供应商须于2022年7月10日前未来我中心办理退付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因客观原因无法退付以及采购文件约定不能退付的保证金,将按规定上缴国库。
五、清退办理
地点:商洛市政府采购中心(商洛市商州区工农路12号,商洛市财政综合楼六楼)
联系人:侯红
电话(传真):0914-2333171
六、公告附件
保证金退付登记表(格式)
商洛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2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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