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07-13 09:05:42 来源:市政府采购中心 浏览量:17133
商洛市政府采购中心根据《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对商洛市财政投资评审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实施框架协议采购,征集财政投资评审造价咨询服务入围供应商并签订框架协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具备相应能力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企业响应参加本项目征集活动,并按照本公告要求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有关情况
(一)项目编号:SLCG-KJXY〔2022〕2号
(二)项目名称:商洛市财政投资评审造价咨询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三)项目预算金额:0.1元
(四)项目最高限价:按照《商洛市财政局关于借助社会力量参与市本级财政投资评审付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商财办审〔2022〕1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固定费率。
(五) 征集内容:通过框架协议采购,为商洛市本级政府性投资项目评审工作征集造价咨询服务入围供应商。
(六)征集范围:符合资格要求,具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能力,为商洛市本级政府性投资项目评审提供工程预、结算审核服务的造价咨询服务企业。
(七) 协议期限:本项目框架协议期限为3年,即从本项目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满3年止。框架协议到期后,如下一期框架协议尚未生效,则顺延至下一期协议生效之日止。其余事项,详见本项目征集文件第四章《框架协议》及相关章节内容。
(八)履约时间、地点:入围供应商被采购人确定成交后,与采购人签订造价咨询服务采购合同,确定履约时间、地点,按照合同约定为采购人提供造价咨询服务。
(九) 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并在提交响应文件时能够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营业执照合法有效,并在提交响应文件时能够提供副本原件。
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并在提交响应文件时能够提供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函。
4.具有良好的税收缴纳记录,并在提交响应文件时能够提供具有良好的税收缴纳记录的承诺函。
5.具有良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并在提交响应文件时能够提供具有良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的承诺函。
6.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在提交响应文件时能够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在提交响应文件时能够提供声明函。
(二)特定要求
1.供应商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响应,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单位人员证明书。
2.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须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且为本企业注册,并在提交响应文件时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注册证书。
(三)其它要求
1.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征集响应。
2.近三年内,在财政投资评审工作中出现重大质量问题,被设区的市以上财政部门清理出财政投资评审中介机构库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征集响应。
三、征集文件获取
(一)时间:即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日(每天上午8时至12时,下午3时至6时)。
(二)地点:商洛财政综合楼613室(商洛市商州区工农路12号)。
(三)方式:现场免费领取电子版征集文件。领取时,须出具“供应商领取征集文件登记表”(附件格式),同时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四、响应文件编制
(一)供应商须按照本项目征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所编制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二)征集文件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材料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须按要求提供。
五、响应文件提交
(一)截止时间:2022年8月3日上午9时。
(二)地点:商洛财政综合楼601室(商洛市商州区工农路12号,暂定)。
(三)方式:供应商须派代表于2022年8月3日上午8时至9时到现场提交响应文件。
六、响应文件开启
(一)时间: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2022年8月3日上午9时)。
(二)地点:商洛财政综合楼601室(商洛市商州区工农路12号,暂定)。
七、响应资格审查
开启响应文件后,由征集人、采购人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
八、响应文件评审
由采购人代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资格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九、入围及成交供应商数量
(一)按照不低于20%的淘汰比例、且至少淘汰1家的原则,确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
(二)在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名中,按照入围顺序,直接选定入围供应商为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
十、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一、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财库〔2020〕46号)。
(二)《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财库〔2014〕68号)。
(三)《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财库〔2017〕141号)。
十二、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一)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各供应商在参加本项目征集采购活动时,应提前了解商洛市当地疫情形势和疫情防控政策规定及相关要求,并自觉做好疫情防控。
(二)如遇新冠肺炎疫情防疫形势严竣,不能按期开启响应文件,征集人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日,对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作出变更,并发布变更公告。
十三、凡对本项目有关的询问,按下列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
名称:商洛市财政局
地址:商洛市商州区工农路12号
联系人:王枭
联系电话/传真:0914-2329039
(二)征集人
名称:商洛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商洛市商州区工农路12号
联系人:侯小斌
联系电话/传真:0914-2318823/2333171
附件:供应商领取征集文件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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