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教育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 ||||||||||||||||||||||||||||||||||||
2018-09-11 11:21 作者: 点击数: | ||||||||||||||||||||||||||||||||||||
|
||||||||||||||||||||||||||||||||||||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研究拟定全市教育改革规划和政策,起草全市有关教育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二)负责全市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指导各类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教育教学理论;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三)编制下达部门教育经费预算并监督执行;统筹管理教育专项资金;参与拟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和管理办法;督促落实教育经费保障;负责家庭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督促指导全市教育经费管理和学校后勤管理服务工作。(四)负责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双高双普"创建规划的制定、过程督导和评估工作。(五)主管全市教师工作,执行中省关于各级各类教师资格标准;统筹规划全市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教师的培养、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六) 负责全市基础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的综合管理工作,规范教育办学秩序;负责农民技术教育、社区教育和成人终身教育工作,对城乡成人学校进行宏观管理和业务指导。(七)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全市高中、初中、民办教育机构等学校的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八)指导全市各类学校思想政治、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和军训工作。(九)管理全市普通高校、高中、中专和成人高校、中专生考试、录取工作;负责高等、中等教育自学考试、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等考试的考务、档案管理工作。(十)负责中小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做好全市中小学校长岗位培训工作。(十一)负责全市学校的稳定工作和安全教育。负责全市学校内部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学生营养计划及食品安全工作;负责维护教育系统秩序稳定工作;做好校园突发事件和学校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十二)负责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政策、规划的宣传普及;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教育创建成果喜人。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县区巩固率达100%。洛南县“双高双普”创建顺利通过省上验收,商洛成为全省第二个整市通过“双高双普”评估验收市。 (二)“三个试点”全面推广。全面推行学校安全管理标准化,全市创建市级学校安全管理标准化示范学校30所;素质教育成效凸显,全省义务教育立德树人“四新四大”现场推进会在我市柞水县召开;教育优质均衡深入推进,城乡教育资源配置更加合理。 (三)教育质量稳步提高。全面推行“五级”推门听课制度和市教研室领导及教研员捆绑包抓县区教育质量提高工作责任制,加强教育质量全程管理。柞水中学创建为省级示范高中、山阳县中村中学创建为省级标准化高中、山阳县第二幼儿园创建为省级示范幼儿园。全市普惠性幼儿园达到333所,占比为67.96%,超额5.96个百分点完成省考任务。 (四)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出台《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实施意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基本建立。职教招生超额完成省上下达任务。全省职业学校技能大赛获一、二、三等奖37个。开展各类技能培训445期,培训人数3.6万人次,实现了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技能培训全覆盖。 (五)队伍管理持续加强。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优化教育发展环境提高基础教育水平若干意见(试行)》,为教师队伍建设提供了政策保障。市教育局制定《商洛市教育人才培养引进管理办法》,招聘优秀教师480名,创新校长选拔机制,市直学校公开选拔校长4名,赴杭州、南京积极引进高层次人才。全市交流轮岗教师1127人。加强宁商教育扶贫协作,签署两市教育扶贫对口交流协议,暑期邀请南京市教育专家赴七县区及市直学校开展培训27场,培训教师1.5万人次。11月组织各县区科教体局局长、高中校长等40多人赴南京市考察学习。全年培训教师2.45万人次,培养出省市级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156人。 (六)城区“上学难”问题有效解决。启动实施了15所中小学、幼儿园建设,6所学校秋季开学建成投用,新增学位8400个,全面推行学区制管理改革工作,商州中心城区高中招生首次推行了“成绩+志愿”的录取方式改革,主城区义务教育学校重新划分了学区,解决了多年来主城区学区划分盲点的问题。缓解了商州主城区“上学难”问题。全市其他6县城区启动实施28所城区中小学幼儿园新、改扩建工程,秋季开学全市城区中小学幼儿园“上学难”问题也得到有效缓解。 (七)教育脱贫扎实有效。采取“一卡一单一画一折页两手册”工作措施,深入开展控辍保学、精准资助、结对帮扶、政策宣传等教育脱贫攻坚工作。全面实施“普惠+特惠”系列教育资助,全市教师结对帮扶中小学生65320名,开展家访15.3万人次。全面落实“七长”工作责任制,累计劝返辍学学生542人,全市义务教育阶段无一名学生因贫困而辍学。印制教育脱贫政策宣传资料17万份,积极宣传教育脱贫资助政策。2017年市委、市政府评为脱贫攻坚优秀单位。 (八)教育大局平安稳定。启动了学校安全管理标准化示范校达标校创建工作,30所学校通过市级学校安全管理标准化示范校认定。全市推荐6所学校参加省级平安校园认定,24所学校通过市级平安校园验收。学校安全管理标准化课题研究获市政府科技创新成果三等奖。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范围的单位共有12个,具体单位名称如下: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908人,其中行政编制29人、事业编制879人;实有人员828人,其中行政26人、事业802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0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总计11621.27万元,较上年增长6%,主要是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包括: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180.13万元,为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 (2)政府性基金0万元。 (3)事业收入349.34万元,为学费。 (4)经营收入0万元。 (5)其他收入0万元。 (6)上年结转和结余91.8万元。 2.支出总计11621.27万元,较上年增长6%,主要是随着人员增加而来的基本支出增加。包括: (1)基本支出10789.52万元,主要是为保障商洛市教育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793.22万元,主要是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包括中心城区教育发展专项资金793.22万元。 (3)经营支出0万元。 (4)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5)年末结转和结余38.53万元,主要是本年度及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1180.13万元,较上年增长6%,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财政拨款支出11233.4万元,,较上年增长6%,主要是随着人员增加而来的基本支出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233.4万元,较上年增长6%,主要是随着人员增加而来的基本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0440.18万元,项目支出793.22万元。具体支出构成是:教育支出11233.4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440.18万元,较上年增长6%,主要是随着人员增加而来的基本支出增加。其中:人员经费8888.48万元,公用经费1551.69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拨款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31.02万元,较上年减少7.69万元,主要是本年无因公出国(境)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8.6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69万元,公务接待费2.33万元。因公出国(境)团组数为0,人数为0。公务用车购置数为0辆,保有量为15辆。国内接待23批次,265人。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017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培训费支出173.69万元,较上年增长141.38万元,主要是对全市教师和校长进行培训。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017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会议费支出24.31万元,较上年增长5.54万元,主要是召开全市性教育工作会议支出。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暂未开展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工作,此项工作正推进落实中。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为36.68万元。较上年减少28.32万元,主要是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底,我单位总资产110,257,068.64元,其中:1、流动资产1,657,483.57元;2、固定资产108,599,585.07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66,448,541.33元,设备0元);3、无形资产0元;4、长期投资0元;5、其他资产0元。2017年当年购置公务车辆0辆,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付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日常公用经费。 5、普通教育:反映各类普通教育支出。 6、特殊教育:反映各部门举办的盲童学校、聋哑学校、智力落后儿童学校、其他生理缺陷儿童学校和工读学校支出。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