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名称 | 道路交通事故逃逸举报奖励 | ||
职权类型 | 行政奖励 | 法定期限 |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承诺期限 | |
实施机关 | 商洛市bt365体育手机客户端_365bet足球即时比分网_最佳娱乐365bet娱乐场下载 | 咨询电话 | 0914-2396209 |
责任处室 | 交通警察支队 | 监督投诉电话 | 0914-2386147 |
办事对象 | 公民 | 办理地点、时间 | 商洛市bt365体育手机客户端_365bet足球即时比分网_最佳娱乐365bet娱乐场下载交通警察支队及各大队违法处理窗口,法定工作日 |
申报条件 | |||
办理材料 | |||
办理流程图 | 见附件 | ||
收费情况 | 不收费 | ||
法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一条 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现场目击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员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举报。举报属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给予奖励。 | ||
责任事项 | 1.起始阶段责任:明确奖励范围、标准、程序等。 2.审查阶段责任:对符合条件的对象进行审核,并报请同级人民政府及相关主管职能部门研究审核。 3.报批阶段责任:按照程序报请决定。 4.送达阶段责任:送达奖励决定。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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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7号,2003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根据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1年4月22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 ||
事项编码 | 61100000008JL00400 |
道路交通事故逃逸举报奖励
时点:2017-10-11 11:24:00 点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