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 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申请 |
设定依据 |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 |
申请条件 | (一)商洛市居民。 (二)须本人到场提交申请材料并接受有关询问。 |
办理材料 | 一、交验身份证件。交验申请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除外)、户口簿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交验本人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定居国外的证明,并提交复印件。代办的,交验代办人居民身份证件,并提交复印件。 二、交验有效的入台许可证明或经确认能够进入台湾地区的有关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三、已持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的,提交《往来台湾通行证》。 四、单位意见。根据有关规定,登记报备的国家工作人员申请前往台湾提交所在工作单位意见。无工作单位的,提交户口所在派出所意见。 五、持国务院台办“赴台批件”人员申请前往台湾,无须提交所在工作单位意见。 六、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一)申请赴台探亲、居留、定居的,交验有效的入台许可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二)申请赴台团队旅游的,须交验国家旅游局指定旅行社出具的旅游费用发票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
办理地点 | 各县(区)bt365体育手机客户端_365bet足球即时比分网_最佳娱乐365bet娱乐场下载、市bt365体育手机客户端_365bet足球即时比分网_最佳娱乐365bet娱乐场下载出入境管理接待大厅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 14:00-18:00 (7-8月15:00-18:00) 市局周六正常办理 |
办理时限 | 8个工作日 |
联系电话 | 0914-2394315、2366098 |
办理流程 | 照相、复印--窗口采集指纹信息、当面签名、领取受理回执--缴费 |
收费标准 | 证件费80元,签注一次15元。 |
备 注 | ⑴申请表背面申请人签名栏请在民警受理时当面签署; ⑵回执后请仔细核对相关信息,并在回执单指定位置签字确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