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办理出入境证件须知
一、出入境证件申请方式、受理部门
1、我省居民申请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由本人持相应材料向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
申请人未满16周岁,由监护人或者监护人书面委托他人陪同。
2、军人申请出入境证件,须由部队或者工作单位驻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
3、上述人员持有效往来港澳或往来台湾通行证在我市申请单独签注的,向商洛市bt365体育手机客户端_365bet足球即时比分网_最佳娱乐365bet娱乐场下载出入境管理处申请。
二、申请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所需材料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
3、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
三、申请赴港澳地区签注所需材料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往来港澳通行证
3、以下申请事由还需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探亲 须交验能够证实亲属关系的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以及被探望亲属的香港或者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在香港或者在澳门就业、就学证明复印件等证明材料。申请人的配偶、未满18周岁子女可随同申请。两年内再次探望同一亲属(配偶和姻亲除外)的,免交亲属关系证明。
“亲属”指: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外)祖父母或者(外)孙子女的。
亲属关系证明指下列材料之一: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公安派出所证明、亲属关系公证书。
商务 内地企业机构人员、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商务”签注,须交验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有关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书并提交复印件;企业机构人员还需提交企业机构为本人交纳社会保险的凭证或者本人属于该企业的有关证明文件、企业机构出具的赴港澳商务活动事由说明,申请多次有效商务签注的,须事先在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逗留 赴香港或者澳门就学、就业、培训、居留、随任或者作为受养人依亲的,提交验香港相应进入许可或澳门相应批准文件。通过劳务公司赴香港或澳门就业的,还需提交内地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对香港或澳门特别行政区《劳务合作项目审核表》。
其他 赴香港或者澳门治病、奔丧、探望危重病人、诉讼、应试、处理产业、学术交流的,提交与上述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
四、申请赴台湾地区签注所需材料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往来港澳通行证
3、以下申请事由还需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探亲、定居 赴台湾探亲、团聚或者定居的,提交台湾出入境业务主管部门签发的相应入台许可证。
大陆居民与台湾居民所生子女,申请赴台定居且在大陆未办理户籍登记的,提交定居类入台许可证、本人《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双方中大陆一方的居民身份证。
取得台湾定居资格的大陆居民,返回大陆办理定居手续的,提交其台湾地区居民身份证件及户籍誊本。
应邀 经台办批准应邀赴台湾交流的,提交国务院台办或经授权的省级台办《赴台批件》原件,或经省台办确认盖章的复印件。
商务 经台办批准赴台湾进行经贸活动的,提交国务院台办或经授权的省级台办出具的《赴台立项的批复》。
其他 赴台湾就医、处理财产、诉讼等事务的,提交台湾出入境业务主管部门签发的与上述事由相应的入台许可证。
五、未成年人申请出入境证件还需提交的其他材料
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申请出入境证件,除提交上述规定材料(如未办理居民身份证,需提交本人户口簿)外,并提交监护证明(《出生医学证明》或者监护关系公证书等)、监护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委托书。
六、备案人员、军人申请出入境证件还需提交的其他材料
备案人员和现役军人、武警申请出入境证件,除提交上述规定的相应材料外,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证明。现役军人、武警,应当提交军官证、士兵证或者警官证作为本人的身份证明。
七、接受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现场采集人像、指纹及签名信息。
对不满十六周岁的公民采集指纹信息,需监护人同意。
学龄前儿童等不具有签名能力的可以不签名。
因指纹缺失、损坏无法按捺指纹的,可以不采集指纹信息。因手指伤病未采集指纹信息的,手指伤病痊愈后应到受理机构换发出入境证件、补采指纹。
八、如实回答受理人员相关询问。
九、按规定缴纳办理出入境证件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