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章刻制业申请《特种行业许可证》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 公章刻制业申请《特种行业许可证》 |
设定依据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412号)、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公安部《印铸刻字业暂行管理规则》、省公安厅《关于认真落实国务院调整旅馆业、公章刻制业和典当业后置行政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陕公治〔2015〕52号) |
申请条件 | 1、有合法、固定的经营场所; 2、房产证及复印件,房屋系出租的持房屋出租协议(租赁期一年以上)及复印件; 3、房屋建筑安全,门窗牢固,符合防盗要求。消防安全等符合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疏散门符合规定,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 4、建立发现可疑人、违法物品、违法犯罪、无证件人员或假证件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告制度,验证登记制度,通报协查核对制度,情况报告制度,安全宣传制度; 5、订立经理(负责人)、各岗位工作人员安全负责制; 6、从业人员应经公安机关治安安全业务培训合格。 |
办理材料 | 1、申请表; 2、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联系方式等; 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营业执照》、质检部门核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国税地税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 4、具备(或租赁)合法、固定、符合消防等安全要求的经营场所的证明材料; 5、企业操作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辖区公安派出所提供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6、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安装到位,信息系统运行正常,实时录入上传。 |
办理地点 | 各县(区)bt365体育手机客户端_365bet足球即时比分网_最佳娱乐365bet娱乐场下载治安大队 |
办理时间 | 法定工作日 |
办理时限 | 二十二个工作日 |
联系电话 | 商州分局治安大队:2383220;洛南县局治安大队:7381104; 丹凤县级治安大队:3385251;商南县局治安大队:6326110; 山阳县局治安大队:8885366;镇安县局治安大队:5324501; 柞水县局治安大队:4343695;园区分局治安大队:2990006; 市局治安支队:2985308 |
办理流程 | 1、申请人向县(区)治安部门提交资料; 2、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受理后,应在十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将申请材料及审核结果报市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审批; 3、市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应在七个工作日内,根据申报材料组织实地查验,提出审批意见。对符合条件的,应当作出许可决定,审核同意的报省厅治安局审批备案。 4、省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应在五个工作日内进行批复同意,将刻制企业纳入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并给该刻制企业系统“客户端”开通使用权限。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作出不予许可决定,并书面说明理由。 5、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主管部门核发《特种行业许可证》。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备 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