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交警特别提醒:超标电动自行车挂牌截止12月31日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保障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的出行安全,商洛交警部门从9月26日开始全面开展电动自行车挂牌工作。为了更好的方便群众,除可以在各交警大队车管所办理外,商洛交警部门还借助社会资源,积极与移动、人保、人寿公司等多家社会企业展开业务合作,开设了登记挂牌网点。针对机关单位工作日时间紧等实际问题,移动、保险公司等部分社会代办网点采取节假日、周末不休息,调整提高每日预约限额,延长工作时间,有的地方还可以现场预约办理,提升工作效率,广大群众积极办理电动自行车挂登记牌。
商洛交警提醒:超标电动自行车挂牌截止2019年12月31日,交警在日常路面巡查管控中,将严查无牌上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以确保安全,请广大交通参与者理解、配合。
再次提醒:申请人到当地车管所或授权代办业务网点注册登记时,应提供以下资料:(1)所有人的身份证;(2)购车发票或者证明,线上签署过承诺书的车主无需携带购车凭证;(3)车辆合格证明,申请过渡号牌的非合规电动自行车无需提供车辆合格证明。业务办理人员应当进行认真审核,同时提醒申请人妥善保管销售商提供的车辆合标保证书。2019年4月15日前在用未登记上牌且购车凭证丢失的,由原销售商提供证明;原销售商不能提供的,由申请人所在地居(村)委会出具证明;无法提供证明的,由申请人出具车辆所有权归属真实性承诺书。
全省实行统一的电动自行车号牌式样。合标电动自行车发放蓝底白字号牌;实行过渡期政策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发放黄底黑字临时号牌;快递、外卖电动自行车号牌发放橙底白字号牌,号牌应安装在车体尾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