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禁止货车驶入市区和商鞅大道设置
电子警察测速的通告
(文章来源于:商洛日报)随着环北路和商鞅大道的贯通,市区的道路交通安全和道路交通秩序环境显得尤为重要,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的规定,现通告如下:
一、江滨大道全段、北新街全段、工农路全段、州城街、名人街、通江东、西路、行政中心周边道路禁止货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通行,禁止时段为:早7:00至晚20:00。
二、所有过境货车一律绕行环北路,禁止驶入市区。
三、商鞅大道全段限速60km,对超速的车辆将由电子警察进行抓拍。
所有通行上述路口、路段的机动车辆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条例》的规定,按照交通标志通行,违反上述通行禁令的,将由电子抓拍系统进行抓拍,予以处罚。
本通告自2016年9月10日起执行,电子抓拍系统自2016年9月20日起启用执法。
特此通告
二O一六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