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zfb/2023-00008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 | ||
公开目录 | 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 | 2022-12-13 17:01 | ||
名 称 | 我市出台秦岭山水乡村建设导则 | ||||
时 效 | 主题分类 | 文秘工作 | 文 种 |
近日,我市印发《商洛市秦岭山水乡村建设导则》,围绕打造“一都四区”目标,坚持以村容村貌特色化、人居环境整洁化、产业发展规模化、公共服务便捷化为切入,提出了建设秦岭山水康养乡村、旅游乡村、宜居乡村的指导性意见。
导则由综述、分类定位、环境保护、建设内容、保障措施五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明确了编制背景、适用范围,提出了建设秦岭山水乡村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基本要求、编制要素等要求;第二部分是分类定位,主要从村庄分类、经济发展两个大的方面,明确了康养乡村、旅游乡村、宜居乡村三类村庄的建设要点及经济发展方向;第三部分是环境保护,主要从山林环境、水体环境、田园环境三个方面提出了生态保护的具体要求;第四部分为建设内容,主要从基础设施、公服设施、农房建设、文化建设、综合治理等五个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第五部分为保障措施,主要从组织保障、机制保障、资金保障、保障体系等四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导则顺承了全国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促进乡村民宿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等权威文件要求,衔接了国土空间规划、实用性村庄规划等各类专项规划,吸纳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规范,立足商洛实际,突出地域特色,是全省首个秦岭山水乡村建设规范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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