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通知公告 正文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寒假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01-22     浏览次数:  1299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寒假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函〔2016〕311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市2017年寒假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报名遴选:2017年1月16日—1月20日

              岗位分配:2017年1月21日—1月26日

              见习阶段:2017年2月8日—3月8日

              二、见习范围和人数

              寒假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的范围为市、县区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其中,市级机关(含商丹园区管委会)分配见习学生60名,各县区政府分配见习大学生不少于30名(各县区自行组织实施)。

             三、条件要求

        坚持“自主申请、自愿报名、双向选择、择优选定”的基本原则。见习大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商洛本地高校(商洛学院、商洛职业技术学院)和商洛籍在外地高校就读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教育的大      二、大三在校大学生。

           (二)政治思想积极,组织纪律观念较强,身体健康,综合素质较好。无违法违纪和犯罪记录。

           (三)能严格遵守见习单位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接受见习单位管理,严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注重自身形象,注意人身、交通、饮食安全。

           (四)能够自行解决见习期间的食宿问题。

             四、报名遴选

              商洛本地高校报名名额为40名(商洛学院30名、商洛职业技术学院10名),由学校统一到市教育局报名;商洛籍在外地高校就读、符合见习条件要求的大学生,可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自行下载并按要求如实填写《商洛市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报名审查表》,学校审核盖章后,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报名审查表到市教育局报名(市行政中心6楼603号 电话0914-2317722)。

              参加市级政府机关见习的学生在市上报名,参加县区政府机关见习的学生在各县区报名。

              五、工作程序

             (一)宣传动员:由团市委牵头、市教育局配合,加强与各院校的沟通联系,做好宣传动员。并通过商洛日报、商洛电视台、商洛广播电台和市政府、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团市委等相关部门的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发布活动通知,扩大宣传面。

             (二)学生报名:市教育局根据条件要求,做好报名遴选工作。

             (三)分配岗位:市人社局按照学生见习意愿、所学专业,结合见习岗位要求和各见习单位意见制定具体见习分配方案,见习分配方案经见习领导小组审核后印发,并通知学生参加见习。

             (四)培训报到:2月8日,召开大学生见习动员培训会议。动员培训会后,大学生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单据,到所分配的见习单位报到。

             (五)见习考核:见习结束前,见习大学生撰写个人见习工作总结,并在指定网站下载《见习总结评定表》,同时到市见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行政中心9楼10号)领取空白《见习证书》,一并填写并经见习单位填注鉴定意见后,统一交市人社局填注综合评定意见。《见习总结评定表》和工作总结一式四份,见习单位、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各一份,学生带回一份交所在学校。《见习证书》在召开总结大会时发给见习大学生。

             (六)见习总结:见习结束时,市见习工作领导小组召开见习工作总结大会,邀请见习单位负责人和见习大学生参加,见习组织工作先进负责人和优秀大学生代表作大会发言。

             六、相关要求

            (一)市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活动由市见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配合实施。各县区政府大学生见习工作由县区政府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二)市、县区见习单位要安排好见习学生的工作、生活,支持见习生参与机关事务、开展调查研究,指定专人担任指导老师,并向见习生发放见习补助(每人1000元)。

            (三)各县区政府根据实际制定大学生见习工作组织实施方案,并于2017年1月底前报市见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见习工作结束时,形成简要书面总结报市见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1.商洛市大学生假期到政府机关见习报名审查表

                       2.商洛市大学生假期到政府机关见习总结评定表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14日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