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商洛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陕办字〔2015〕51号),设立市信访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商洛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
一、职能转变
(一)新增负责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反映信访事项的视频接访职责。
(二)全面推行网上信访,加强对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通过互联网反映和投诉信访事项的受理、办理。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处理市内外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市委、市政府及市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接待来访,受理网上投诉。
(二)承办中、省联席办和国家、省信访部门及上级有关部门转送、交办商洛的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和网上投诉等信访事项。
(三)负责向市委、市政府反映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和网上投诉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制定修改完善有关政策的建议。
(四)负责向各县区和部门转送、交办信访事项;承担市级领导干部接待来访群众的协调、组织和建档工作;对重要信访事项处理和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五)负责接待并协调处理来市、赴省、进京集体访和进京非正常访;综合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事项。
(六)负责协调和指导全市信访工作。研究、起草全市有关信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负责开展依法行政和法制工作;总结推广各地、各部门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信访事项办理工作的建议、完善政策解决问题的建议和给予行政处分的建议;负责全市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
(七)负责制定信访问题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指导全市网上信访信息系统和视频接访系统建设和应用。
(八)承担市信访协调机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决定事项。
(九)负责协调信访工作的对外交流。
(十)负责全市信访工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信访局设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党务和政务、事务、财务、人事、公文管理、机要、保密、计生、安全等工作;负责机关工作制度的制定和督办落实工作;负责局内和全市重要信访会议的筹备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本系统和局机关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法制工作和依法行政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网上信访信息系统的建设和日常维护工作;负责局机关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
(二)综合科
负责全市信访工作政策研究、制度改革、综合指导工作;负责局机关综合文秘工作,负责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负责门户网站等信息发布平台有关内容的收集、编辑和更新维护工作;负责全市信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承担市信访协调机构日常工作。
(三)来访接待科
负责群众来访的接谈处理工作;负责市级领导接访和视频接访工作;负责商洛群众赴京、到省走访的劝返工作;负责全市驻京、驻省劝返工作的综合协调、指导管理工作;负责办理上级业务部门转送和交办的群众走访事项;负责筛选群众到各级走访的重要信息和反映的突出问题,编报来访摘报;负责全市群众走访数据的统计分析工作,编发通报;负责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调处工作;负责全市信访数据的统计和信访形势的分析研判,提出工作意见;负责对全市来访接待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四)督查室
负责对我市贯彻落实中省市党委、政府关于信访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和信访法规情况的督导检查;负责省协调机构向商洛交办的要结果信访事项以及市委、市政府、市信访协调机构领导批示交办的要结果信访事项的办理上报工作;负责要结果信访事项的统计和办理情况的通报工作;负责提出改进信访事项办理工作的建议、完善政策解决问题的建议和给予行政处分的建议;负责对全市信访督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承办市政府受理的复查复核信访事项的调查处理工作。
(五)投诉受理办公室
负责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给市委、市政府及其领导同志的来信;负责办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网上信访投诉事项;负责办理上级有关部门、新闻单位转送商洛的人民群众来信;负责办理省转送、交办的投诉事项;负责全市群众来信和网上投诉数据统计分析工作,编发通报;负责对全市群众来信和投诉受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负责对全市网上信访信息系统运行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机关党的组织机构按党章规定设置。
纪检组、监察室按有关规定设置。
四、人员编制
市信访局机关行政编制14名,工勤1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正县级信访督查专员1名、副县级信访督查专员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5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
五、附则
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