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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环境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的意见》
◆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 财政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支持力度的通知》
◆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草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 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的通知》
◆国家林草局 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十四五”乡村绿化美化行动方案》
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
《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环境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的意见》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 时间:2022年11月7日
近日,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环境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激发民间投资活力,促进实现高质量发展。
《意见》共包括6个方面的21项具体举措。一是发挥重大项目牵引和政府投资撬动作用。支持民间投资参与102项重大工程等项目建设,发挥政府投资引导带动作用,支持民间投资参与科技创新项目建设。二是推动民间投资项目加快实施。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民间投资项目前期工作,健全完善政府守信践诺机制。三是引导民间投资高质量发展。支持制造业民间投资转型升级,鼓励民间投资更多依靠创新驱动发展,引导民间投资积极参与乡村振兴,探索开展投资项目环境、社会和治理(ESG)评价。四是鼓励民间投资以多种方式盘活存量资产。支持民间投资项目参与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引导民间投资积极参与盘活国有存量资产,通过盘活存量和改扩建有机结合等方式吸引民间投资,鼓励民营企业盘活自身存量资产。五是加强民间投资融资支持。加大对民间投资项目融资的政策支持,引导金融机构积极支持民间投资项目,支持民营企业创新融资方式。六是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深入落实降成本各项政策,引导民间投资科学合理决策,支持民营企业加强风险防范,进一步优化民间投资社会环境,促进民间投资高质量发展。
《意见》强调,根据“十四五”规划102项重大工程、国家重大战略等明确的重点建设任务,选择具备一定收益水平、条件相对成熟的项目,多种方式吸引民间资本参与。对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的民间投资项目,积极纳入各地区重点投资项目库,加强用地(用海)、用能、用水、资金等要素保障。在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REITs)时,对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加快推出民间投资具体项目。支持民间资本通过PPP等方式参与盘活国有存量资产,同时鼓励民营企业通过产权交易、并购重组等方式盘活自身资产。引导民营企业加强投资项目管理,不断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精准性;引导民营企业聚焦实业、做精主业、提升核心竞争力,避免片面追求热点、盲目扩大投资、增加运营风险。《意见》明确,完善支持绿色发展的投资体系,研究开展投资项目环境、社会和治理(ESG)评价,引导民间投资更加注重环境影响优化、社会责任担当、治理机制完善,提高投资质量。
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 财政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支持力度的通知》
来源:工信微报 时间:2022年11月14日
为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支持力度,深入落实好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政策,助力稳住经济大盘,近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支持力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于2022年第四季度到期的小微企业贷款,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按市场化原则与企业共同协商延期还本付息。
《通知》明确,对于2022年第四季度到期的、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暂时遇困的小微企业贷款(含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最长可延至2023年6月30日。延期贷款正常计息,免收罚息。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坚持实质性风险判断,及时调整信贷管理系统,不单独因疫情因素下调贷款风险分类,不影响征信记录,并完善贷款延期还本付息相关尽职免责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创新延期贷款产品和服务,强化金融科技赋能,提前对接企业延期需求,为企业提供差异化贷款延期方式、线上续贷产品和贷款延期线上办理渠道。在有效防控风险的前提下,对于缺乏部分材料的贷款延期申请可“容缺办理”,事后补齐。同时,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及时公示办理条件、所需材料、办理流程及办理时限,提高小微企业办理贷款延期的便利度。
为充分调动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积极性,《通知》提出,人民银行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保持银行体系流动性合理充裕;金融监管部门落实好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等差异化政策;各级财政部门在考核国有控股和参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2022年经营绩效时,应充分考虑延期还本付息政策的影响,给予合理调整和评价。同时,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有贷款延期需求的企业延长担保期限,继续提供增信支持。
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草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 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的通知》
来源:绿色时报 时间:2022年11月11日
退耕还林还草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1999年以来,我国实施了两轮退耕还林还草,累计安排25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退耕还林还草任务2.13亿亩,同时配套荒山荒地造林和封山育林3.1亿亩。截至2021年底,中央累计投入5515亿元,惠及4100万农户,1.58亿农牧民。工程区森林覆盖率总体提高4个百分点以上,林草植被的水源涵养、固土固碳、防沙固沙、滞尘减霾等生态功能不断增强,生态状况明显改善。目前,全国97.6%的脱贫县实施了退耕还林还草,退耕后培育发展的木本粮油、干鲜果品等相关产业已成为山区沙区群众增收致富的重要途径,是“两山”理念的生动实践。
为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近日,经国务院同意,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 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退耕还林还草相关政策和工作重点。
《通知》明确,第二轮退耕还林还草现金补助期满后,中央财政安排资金,延长补助期限。其中,退耕还林现金补助期限延长5年,每年每亩100元,每亩共补助500元;退耕还草现金补助期限延长3年,每年每亩100元,每亩共补助300元。补助资金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级林草部门确认的县级验收结果发放,并与管护责任挂钩。
《通知》提出,各地要在详细调查摸底基础上,科学编制省级退耕还林还草巩固成果提质增效实施方案。全面提升已有退耕还林还草成果,根据退耕地资源禀赋强化科学经营,积极发展绿色富民产业。各地要依法依规将退耕还林还草已有成果统一纳入林草资源管理,将符合条件的退耕还林还草地块按规定分别纳入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和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范围。
《通知》要求,各地要全面调查核实第二轮退耕还林还草实施情况,已安排但尚未实施的退耕还林还草任务,要严格限定在全国“三区三线”划定的耕地保护红线任务外实施,且符合国家允许退耕的5种情形。加快推进退耕还林还草地块上图入库,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对达到地类调查标准的,应及时变更地类,并依申请换发不动产权证书。
《通知》强调,国家林草局将进一步加强指导和监管,将退耕还林还草工作纳入林长制督导考核范围,继续实行省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区退耕还林还草负总责,按照目标、任务、资金、责任“四到省”要求,层层落实责任,强化成果巩固。
国家林草局 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十四五”乡村绿化美化行动方案》
来源:绿色时报 时间:2022年11月1日
国家林草局、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国家乡村振兴局日前联合印发《“十四五”乡村绿化美化行动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国平均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32%,乡村“四旁”植树15亿株以上,全面巩固提升国家森林乡村,绿化一批国有林区、国有林场居住点,建设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森林乡村、绿美乡村,乡村自然生态得到全面保护,乡村绿化水平明显提高,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
方案强调,各地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保护优先、突出特色,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科学绿化、量力而行,政府引导、多方参与的基本原则,以“保护、增绿、提质、增效”为主线,持续推进乡村绿化美化,改善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作出贡献。
方案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乡村绿化美化现状,分别提出行动目标。到2025年,东部地区、中西部条件较好的地区,乡村绿化布局科学,村庄内部基本做到应绿尽绿,科学绿化落地见效,村容村貌明显改善,绿化管护长效机制全面建立。中西部具备条件的地区,大部分村庄内部基本做到应绿尽绿,绿化质量有效提高,村容村貌持续改善,绿化管护机制基本建立。自然条件较差、经济欠发达的地区,循序渐进推进乡村绿化,基本实现村村有树、村村有绿,村容村貌得到改善。
方案部署了科学编制相关规划、保护乡村自然生态、稳步增加乡村绿量、着力提升绿化质量、发展绿色惠民产业、弘扬乡村生态文化、推动国有林场林区绿色发展、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强化典型示范引领等9项主要任务。要求将国有林区、国有林场居住点纳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范围,统筹考虑、同步推进,加大林区林场居民点绿化美化力度,改善职工群众人居环境。加强乡村绿化抚育管护、补植补造,充分发挥生态护林员、专职护林员的巡护作用,落实管护责任,将村庄内部及周边绿化成果管护纳入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制度。
方案强调各级林业和草原、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以及乡村振兴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紧密协同配合,强化组织领导,完善推进机制,加强科技指导和宣传引导,持续扎实推进乡村绿化美化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