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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政策信息专报〔2022〕第23期

        年度:2022 期次:23 发布日期:2023-02-01 18:16 浏览次数:332 作者:商洛市政府研究中心

        目   录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印发《关于深入推进黄河流域工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

        ◆教育部办公厅 中央政法委办公厅等十二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治理工作的意见》

        ◆民政部 公安部等四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养老机构非法集资防范化解工作的意见》

        ◆省政府印发《关于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实施意见》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省发展改革委印发《陕西省推进县城建设补短板提品质实施方案》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印发《关于深入推进黄河流域工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

        来源:人民网 时间:2022年12月12日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印发《关于深入推进黄河流域工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到2025年,黄河流域工业绿色发展水平明显提升,产业结构和布局更加合理,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全面完成,传统制造业能耗、水耗、碳排放强度显着下降,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清洁生产水平和产业数字化水平进一步提高,绿色低碳技术装备广泛应用,绿色制造水平全面提升。

        《意见》明确五个重点方向十四项具体任务。一是推动产业结构布局调整,包括促进产业优化升级,坚决遏制高污染、高耗水、高耗能项目盲目发展,严格执行行业产能置换政策,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构建适水产业布局,推动重化工集约化、绿色化发展,推进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推动能源基地绿色低碳转型;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开展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专项行动,培育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二是推动水资源集约化利用,包括推进重点行业水效提升,实施工业水效提升改造,大力推广先进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创建废水循环利用示范企业、园区;加强工业水效示范引领,加快制修订节水相关标准,推动创建节水标杆企业、园区,遴选国家水效领跑者企业、园区;优化工业用水结构,严格用水定额管理,创建产城融合废水高效循环利用创新试点,推动海水、苦咸水、矿井水、雨水等非常规水利用。三是推动能源消费低碳化转型,包括推进重点行业能效提升,推进节能技术工艺升级,实施能效“领跑者”行动,开展工业节能监察,组织实施工业节能诊断服务;实施降碳技术改造升级,加强绿色低碳工艺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推动产品全生命周期减碳,探索主动降碳路径,实施降碳效果突出、带动性强重大工程;推进清洁能源高效利用,鼓励替代能源应用,加快煤炭减量替代,提升工业终端用能电气化水平。四是推动传统制造业绿色化提升,包括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创建绿色产品、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和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开展绿色制造技术创新及集成应用;加强工业固废等综合利用,提高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鼓励建设再生资源高值化利用产业园区,积极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提前布局新兴固废综合利用;提高环保装备供给能力,实施环保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开展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改造,推广应用清洁生产技术工艺以及先进适用的环保治理装备。五是推动产业数字化升级,包括加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新型信息基础设施绿色升级,开展大中型数据中心、通信网络基站和机房绿色建设和改造,建立全生命周期绿色低碳基础数据平台;推动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深化生产制造过程的数字化应用,支持采用物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推广“工业互联网+”新模式。

        《意见》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方案,逐项抓好落实。强化标准和技术支撑,加大绿色低碳技术装备产品创新,推动先进成熟技术产业化应用和推广。落实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优惠政策以及促进工业绿色发展的产融合作专项政策,推动落实水资源税改革相关办法。创新人才培养和合作机制,完善人才吸引政策及市场化、社会化的人才管理服务体系,推动绿色制造和绿色服务率先“走出去”。

         

        教育部办公厅 中央政法委办公厅等十二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治理工作的意见》

        来源:新华网     时间:2022年12月13日 

         

        近日,教育部办公厅、中央政法委办公厅等十二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治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到2023年6月,各地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问题预防机制、发现机制、查处机制基本建立,部门和地区协同联动的工作格局得以完善,隐形变异违规培训态势得到较好控制。到2024年6月,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治理的长效机制得到健全,治理工作态势持续向好,隐形变异培训得以全面清除,有力确保“双减”工作取得显着成效。

        《意见》指出,要加强对重点场所和重点网站的防控。充分发挥社区(村)的综合管理功能,将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治理纳入社区街道网格化综合治理体系,减少违规培训发生。加强对招聘网站、家教网等的监管,禁止发布“一对一”“众筹私教”“家庭教师”等校外培训招聘需求信息。严格执行校外培训广告管控有关要求,禁止发布面向中小学生(含幼儿园)的校外培训广告。

        《意见》明确,强化对重点机构和人员的防范。各地要综合研判分析本地区可能开展违规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和个人类型,建立防范违规的重点机构和个人清单。对转型的学科类培训机构加强跟进指导,鼓励给予政策支持,帮助机构实现转型发展。紧盯托管服务、违规组织竞赛、中高考志愿填报咨询等相关机构,加大招生入学等重要节点的提醒提示和检查巡查。禁止家政服务企业将校外培训纳入家庭服务,严禁任何形式的“住家家教”推介行为。

        《意见》强调,强化违规行为通报曝光。各地要加强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的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定期通报发布典型案例。要紧盯隐形变异重点问题,抓住关键节点,对违规培训至少每季度公开曝光一次,不断加强警示震慑。

         

        民政部 公安部等四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养老机构非法集资防范化解工作的意见》

        来源:光明网      时间:2022年12月6日

         

        近日,民政部、公安部等四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养老机构非法集资防范化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要加强风险摸排。民政部门要对接市场监管部门,建立养老机构登记备案信息共享交换机制,通过信息抓取及时掌握增量,做到情况清、底数明。要定期开展存量摸底排查,每年对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和质量进行不少于一次的现场检查,在排查中发现未经登记但以养老机构名义开展养老服务活动的,依法做好分类处置。

        《意见》强调,要加强源头治理。养老机构要规范内部管理,依法签订服务协议。民政部门要补充完善《养老机构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完善养老机构备案信用承诺制度,加快推进养老机构网上备案。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推送风险提示,做好典型案例宣传,开展“三进”、“四见”活动,提高老年人防范意识和能力。要制定养老服务质量信息公开模板,张贴宣传简报,公开举报方式,公布依法登记备案的养老机构相关信息,引导老年人及家属理性选择。

        《意见》要求,民政部门对摸排发现的问题隐患要综合评估、逐一研判,纳入“红橙黄绿”风险管控等级,并做好线索通报和分类处置。加强信用监管力度,对因从事非法集资依法受到处罚的养老机构,依法采取惩戒措施。对因参与非法集资受损的困难老年人,符合条件的,依法及时纳入城乡低保、特困供养范围或者给予临时救助等,保障其基本生活。加强舆情信息监测,做好信息报告和处理、应急处置等工作。

         

        省政府印发《关于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实施意见》

        来源:省政府网站      时间:2022年12月7日

         

        近日,省政府印发《关于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到2025年,全省计量科技创新力、影响力达到国内一流,部分领域国内领先,计量战略资源地位形成社会共识,计量科技基础更加扎实,计量服务能力有效提升,计量法治和量值传递溯源体系更加完善,计量监管和社会共治机制更加健全,产业计量测试集群效应初步显现,基本建成法治保障、科技支撑、多元共治的现代先进测量体系。到2035年,全省计量综合实力进入全国第一方阵,建成满足全省和西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现代先进测量体系,计量科技创新水平大幅提升,关键领域计量技术取得重大突破,服务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和重大工程建设的计量能力显着增强,计量服务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国防建设、民生保障的能力全面提升。

        《意见》明确四方面二十六项具体任务。一是加强计量基础研究,包括加强计量基础理论和前沿技术研究、开展新型量值传递溯源技术研究、加强关键共性计量技术研究、构建良好计量科技生态等;二是强化计量应用,包括服务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服务航空航天产业发展、服务高端仪器仪表产业发展、服务能源产业高端化发展、服务高技术农业、服务绿色陕西建设、服务数字陕西建设、服务大众健康与安全、服务交通运输发展等;三是强化计量能力,包括加强计量标准体系建设、加大标准物质研制应用、加快计量技术机构建设、加强计量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企业计量体系、推动区域计量协调发展、加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计量交流、支撑质量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等;四是加强计量监督,包括提升法制计量水平、深化计量监管制度改革、强化民生计量监管、创新计量监管模式、推进诚信计量分类监管等。

        《意见》要求,坚持党对计量工作的全面领导,各级政府要及时研究、制定辖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规划和具体的实施意见和要求。充分发挥全省计量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机制作用,构建统一协调、运行高效、资源共享、多元共治的大计量工作格局。各地各部门加大计量工作资金投入力度,将计量工作经费纳入预算,探索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的计量经费保障和投入机制。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省发展改革委印发《陕西省推进县城建设补短板提品质实施方案》

        来源: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 时间:2022年12月8日

         

        近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印发《陕西省推进县城建设补短板提品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到2025年,力争各县基本达到国家“十四五”规划指标要求,县城城镇化水平显着提升,县城市政基础设施体系加快补齐,建设强度和密度控制合理,综合承载能力明显提升,历史文化特色彰显,安全韧性全面增强,人居环境有效改善,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得到推广。

        《方案》明确5类19项重点任务。一是完善市政公用设施体系,包括优化畅通市政道路、提升供排水管网建设水平、加强燃气和供热设施建设改造、统筹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二是提升环境卫生设施功能,包括完善垃圾收集处理体系、加强市容市貌管理、增强污水处理能力、改善县城公共厕所等;三是增强县城安全韧性,包括健全排水防涝设施、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提升防灾减灾能力等;四是提升县城品质,包括开展城市体检评估、保护传承历史文化、控制县城建设强度、加快推进县城老旧小区改造等;五是改善人居环境,包括持续实施县城增绿行动、加强黑臭水体治理、营造人性化公共环境、开展共同缔造活动等。

            《方案》要求,县(市、区)党委、政府加强统筹协调,坚持“一县一策”科学编制和完善县城建设规划和实施计划。充分利用中央投资、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发行地方专项债、自筹资金等方式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快县城建设补短板。各县每年12月20日前书面提交县城建设年度报告并附自评情况,省厅在全省范围内进行分类评定,作为县城建设示范县命名、专项资金分配的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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