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运输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标准;拟订全市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和交通运输行业政策,研究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负责开展依法行政和法治工作;指导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工作;
(二)组织拟定全市公路、水路及城市客运行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物流业发展规划的拟订,并监督实施;监督指导全市邮政行业、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管理工作。
(三)承担全市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出租车行业管理工作,维护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和城市客运行业的平等竞争秩序。
(四)承担全市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通信导航、救助打捞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船舶代理、航道疏浚的行业管理;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五)负责提出全市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以及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依照有关规定拟订全市公路、水路有关规费政策并监督实施,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
(六)承担全市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负责全市重点公路、水路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七)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照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市公路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承担交通运输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八)指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承担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九)负责跨县级行政区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及从业人员资格认定;负责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核发;负责新增客船、危险品投入运营审批,在省管港口内进行采掘、爆破活动和船舶特种作业许可;负责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丙级资质认定、船舶登记证书核发;负责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资格认定,船舶载运危险货物许可。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交通运输局内设党政办公室、公路管理科、运输管理科、综合执法安全科和财务审计科5个内设科室。
三、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
负责人:李旭光
办公地址:商洛市商州区移动路中段
联系电话:0914-2338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