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商洛市民政局 机构设置 设7个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负责机关党务、政务、事务和群团工作,协调机关各内设机构的工作,保障机关正常运转;负责拟订机关工作计划、内控制度并督促落实;负责文秘及文书处理、档案管理、保密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来信来访、对外宣传和舆情监测处置工作;负责思想政治教育、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和考核工作;负责依法行政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负责全市民政统计工作;负责全市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 主任:何浪涛 电话:0914-2322686 (二)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科。认真落实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有关政策,拟订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推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全市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指导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全市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和村(居)务公开工作;拟订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创新城乡社区服务机制,扩大城乡社区服务有效供给;负责全市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成员、社区工作人员培训工作。 科长:赵文艳 电话:0914-2322663 (三)社会组织和区划地名科。负责市级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指导县(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指导所属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指导所属社会组织党组织按期换届和党员教育、党员发展、党费管理等工作,推进社会组织党组织落实党的工作制度、党内生活制度;负责市级直接登记和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组织党建日常工作;负责全市行政区划、地名管理及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和调整工作;承担权限内行政区域边界争议调处工作;会同自然资源部门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全市行政区划图;负责行政审批标准制定和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科长:郝跃战 电话:0914-2322986 (四)慈善救助和社会工作科。拟订全市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统筹全市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拟订社会救助办法、规划和标准;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工作;负责拟订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方面的资金使用和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全市福利彩票销售额度申报和销售管理工作,对福利彩票销售机构的销售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拟订全市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指导全市社会捐助工作。 科长:沈加华 电话:0914-2312600 (五)养老服务科。拟订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老年人社会福利和权益保障工作;拟订全市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全市养老福利机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建设和管理工作。 科长:倪红斌 电话:0914-2322936 (六)社会事务和儿童福利科。负责推进婚俗改革;拟订全市婚姻登记、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扶持残疾人集中就业;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和救助工作;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并推进落实;指导婚姻登记、残疾人社会福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以及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救助保护机构建设和管理;负责婚姻登记、残疾人社会福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以及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救助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 科长:秦明 电话:0914-2322619 (七)殡葬管理科。负责全市殡葬管理工作,积极推进殡葬改革;拟订全市殡葬管理规范性文件和殡葬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殡葬管理有关法规政策的学习宣传,倡导生态文明绿色殡葬;负责殡仪馆、火葬场、骨灰堂、公墓、殡仪服务站等殡葬设施建设管理工作;指导殡葬服务相关工作,促进殡葬规范化文明服务;负责殡葬管理和殡葬改革工作的监督检查。 科长:彭远翔 电话:0914-232266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