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下设综合科和监察科,其职能划分如下:
综合科:负责拟定年度工作计划,起草各类文件和综合材料,统计上报综合报表;负责支队印章管理、制度修订、公文审查、会议组织、目标考核、媒体公告、固定资产管理和档案管理等综合性事务;负责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员、协管员的培训、证件核发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和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队伍标准化建设工作;开展市本级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资料年审和劳动保障诚信单位评定;负责受理案件的立案审查、调查证据审查和案件的处理审查工作;负责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账务及相关台账的管理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启动、支付和返还的审查等工作。
监察科:负责全市各类专项执法检查活动的部署、督查及总结上报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市本级各类专项执法检查工作;负责对批准立案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并依法送达法律文书;办理交办、转办、协办的市本级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对县区重大案件督办协调;办理市本级劳动保障重大案件,处置突发群体性事件;负责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预存、补存的调查和督促,以及支付、返还的调查取证工作;负责接待举报投诉,开展日常巡查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