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定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依法组织协调跨地区或者重大劳动人事争议的处理;负责仲裁员、调解员的管理、培训等工作。
科 长:陈丹镇
工作人员:李 菲
联系电话:0914—2313632
办 公 室:市行政中心71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