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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接到投诉后时效性差、工作人员工作方法有问题。
        内容:本人2月22日中午在商州区北新街技校楼下山阳泡馍馆吃完饭后上吐下泻得了急性肠胃炎,23日在病床上拨打12315投诉,24日再次拨打电话询问投诉结果,目的就是希望市场监管部门第一时间去检查不要让更多老百姓吃坏而生病,结果一直到3月8日早晨才接到该辖区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电话询问情况后,没有想去调查研究而是直接询问本人想咋处理?首先对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实效性非常失望,虽然相关工作人员解释根据规定65天内处理都是符合规定,试问这种事情不第一时间处理,时间过了还能处理得了?拿法律法规大帽子扣给消费者时效性解释是否合理,其次市场监督管理局答复人员态度强硬,工作简单粗暴,从头到尾都没说去餐馆检查一下,到是把力气用在与消费者电话辩论上了,让简单的事情成功的转化成消费者与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矛盾。麻烦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正常人的思路想一下,这种事情不第一时间赶紧处理,还来跟消费者扣法律法规65天处理,工作是否是这样做的?本人不需要赔偿,我是一片良心为消费者好,市场监督管理局所有人不认同不作为也不影响我正常的道德认知。
        提交时间:2021-03-09
        回复: 关于芦女士反映投诉办理有关问题的说明 市局于2021年2月24日14:38接到省局12315下转的芦女士投诉,根据属地监管原则,市局于当日17:58下转商州区局办理,2021年3月8日10:25商州区局城东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与卢女士联系了解情况,3月9日监管人员就芦女士反映的问题前往现场进行检查,检查结果:一是索证、索票、台账未见到,二是营业执照未上墙,三是店内环境卫生整洁。工作人员现场对存在的问题要求立即整改。 3月24日上午9:40收到市市场监管局网站送达的芦女士在商洛市局网站反映工作人员对该投诉办理时效性差、是否符合工作流程以及市场监管工作人员态度不好等问题。当即安排专人将该截屏传真至商州区局,要求商州区局立即调查清楚消费者投诉的办理过程,与消费者联系,当面沟通,以取得消费者谅解,并于当天下午下班前将处理结果上报市局。经过市局多次催促,商州区局于3月30日上午将情况说明上报市局,说明中表示,就芦女士提出的问题,城东市场监管所已于3月9日召开了会议,安排执法人员对芦女士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就芦女士反映的工作人员态度问题对直接负责的工作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全体工作人员在今后投诉调解过程中注意工作方法,态度要和蔼,应该轻声细语,细致入微。要在投诉调解过程中注重质量、细致耐心处理问题,对群众反映的食品安全问题要优先处理、及时处理,做到让消费者满意,群众放心。 商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31日
        标题:违法进行微整形手术导致他人受伤,请予以处理。
        内容:赵某与其朋友陆某在商洛市对外宣传称自己是大医院专家可以去眼袋我信以为真,赵某收款后便在宾馆开了房间,未消除眼袋但给我做了隆鼻手术,即在鼻梁处穿了两更蛋白线,术后鼻梁中部凹陷并有很大疤痕,鼻头多次感染发炎并伴有眼肿。我遂要求赵某出具微整形相关资格证件,但赵某一样都拿不出来,之后为掩盖事实,又带我去她认识的小医院治疗,但多次治疗后仍然没有改善反而依然感染发炎,我便自行前往三甲医院治疗,正规医师告知因手术程序和技术问题导致的穿孔反反复复感染,必须及时开刀治疗。就此事,我多次进行治疗并且发炎期间鼻部流脓发红,遭受了极大的身体创伤即精神折磨,赵某没有微整形资格而擅自进行微整形手术,是违规违法的行为,为防止赵某继续为祸他人,向贵局予以举报。并请政府为我做主,要求赵某等人治疗我因该非法整形导致的病痛。
        提交时间:2021-03-04
        回复:你好,按照国务院发布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该法第24条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第44条还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停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万以下的罚款。”请你到辖区卫生行政部门投诉处理。回复时间:2021年3月12日。
        标题:关于商洛碧桂园翡翠湾项目拖欠保洁劳务费
        内容:我是西安一家保洁公司的负责人,于11月1日去商洛碧桂园翡翠湾承接室内保洁工作,之前已经做了样板间,甲方认可并要求按样板间标准实施。双方就合同约定达成一致并正式展开工作。我方工人进场后,我两次把打印好的合同拿出甲方却找各种理由推诿不按约定签合同。对方承诺会按合同约定实施,工作进度两天查验并按期付款,前两次工资进度款如期进行,但一直声称质检人员忙不来验收。到第三次发进度款日期时,近500套室内保洁工作已完工,但甲方以做过的房子不达标为由不给进度款,其实在此期间工地交叉施工频繁,甲方又一直不来验收违约在先。即便这样我也答应进度款应正常付,不达标的我们继续修整,但对方负责人态度180度大转弯,不是吼就是骂并称想停工就停吧。无耐之下我只能工作暂停并通知对方,因我方有80多人仅工人劳务费这一项已欠7万多。   现在甲方以我方停工为由不结算劳务费,或者以远远低于市场价的不合理说法按实际面积结算,非常不合理,原因有三 1、甲方只崔着我方干活,却以各种理由迟迟不签合同,工程在不断进行,但他就是不按约定时间和标准验收,不予付款,这些都是心存不善,早有预谋性的。  2、20多天6万多平米的保洁工作完工了,要收尾时他却以高于样板间的标准百般刁难,不给付款,这真是赤裸裸的耍赖和逼退。  3、我方停工后甲方找的第三方服务竟是我司的带班和工人,以开工资的方式进行合作,这样他们就可以赚取更多的差价,而对我方的服务费以超低的价格结算,明显是要赖账,工人的7万多元劳务费就不给了。 4、碧桂园是商洛的大企业,我们工人是下苦力挣点苦力钱,做的是本份工作。大企业内的个别包工头为什么就这样的黑心?就这样的不讲诚信?就如此的缺乏职业道德?就如此的缺乏良知? 在万般无奈之下,我只有寻求帮助,希望政府为民做主,帮助我们按预先约定,要回80多位民工辛苦劳动的苦工钱,并处罚黑心的包工头,以防更多的劳苦人上当受骗。
        提交时间:2020-12-07
        回复:您好,感谢您对商洛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投诉的问题,按照属地监管的原则,请拨打商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0914-2996315、辖区市场监管所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回复时间:2020年12月8日。
        标题:陕西省商洛市商州区大荆镇舞之韵舞蹈培训机构无证开设教育培训行业并拖欠教师工资
        内容: 一、机构临时更改学生汇演时间,由之前的周日下午两点到六点半变更为周五下午(这里没有说准确时间),没有提前告知我表演开始及结束时间,导致我耽误了后续课程,老板承诺补贴替课老师二十元,现一字不提 二、结束后赵彤以联系不到车为由拒绝送我回西安,我找司机接送我后拒绝车辆因此行程产生的油费、过路费 三、没有提前说明演出是公益性的,以上课加演出为由,没有收入,欺骗我去演出完直到要路费的时候改口说明演出是公益性行为没有报酬,克扣演出报酬。本次演出的街舞老师在第二天结算了三百元,赵彤告知我参加演出没有费用 四、赵彤态度恶劣,辱骂员工,无证经营 五、在押押金时没有提前告知退还时间,在我提出退还押金之后,突然告知我需要提前二十天告知,且之前的老师没有这个规定,此规定只针对我一人,我于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四日告知此机构负责人赵彤,机构之前与我沟通的开课时间为二零二零年九月六日,在此次沟通之前从未告知我需要提前二十天说明离职,当时扣留押金时跟我说明的归还押金的前提是提前说明即可
        提交时间:2020-08-25
        回复:您好,感谢您对商洛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反映的问题,按照属地监管的原则,请向县区市场监管局、镇办市场监管所反映投诉。回复时间:2020年9月15日。
        标题:关于商洛市酒店行业卫生条件
        内容:位于北新街黄沙桥西段商洛日报社对面的商洛添鑫酒店客房在旁边一栋楼地下室设置酒店房间,收费和普通标间一样,但是没有独立卫生间,没有窗户,光线昏暗,潮湿,打开被子里全是霉虫,要求退房酒店老板态度恶劣,势要赶人,言语苛刻。我们是过来考试的学生,趁考试期间酒店房价高涨。希望当地政府能及时查处此问题,并严肃整顿酒店服务行业此类问题,规范相关管理标准,不让此类损害市政形象事件发生。
        提交时间:2020-07-29
        回复:您好,感谢您对商洛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反映的问题,不属于我局的职责范围,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商务或卫生部门反映。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回复时间:2020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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